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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索赔指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02

案:于已参加全市保的学生(5元,如及死亡伤残的不用案,疗过程中留好医院的有单(特别是医疗),等生康复后按所需资料表备好料快递或上门提交保险公司;如涉及死亡伤残需及时向(0755)95518报案。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或残疾、或意外伤害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给付偿金

付标准育局统保的学生意外险死亡或伤残赔偿高为10万;意外医疗费用补偿1万元。用需符合“地方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通俗可理解为社保目录内的治疗用药以报销非社保目录内的用药剔减);没有免赔额,也没有赔付比例,符条件的会在限额内行赔付


见问题:

  1. 使用了少儿医保的能否继续报销?可以的。学生意外险是对少儿医保的一个补充,使用少儿医保时统筹医疗付部分不再重复报销,对于住院个支付分、门诊个人支及家庭通道(父母户)可以续报意外险

  2. 保险仅承担意外身故、外残疾、外医疗的补偿。因治疗产生的误工费车费等在本保险报销范围内。

  3. 赔材料自伤之日起2年内递交有效。

所需资料


必备资料: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完整

  2. 款人的身份(正)及银行卡复印件

  3. 出生证或户口本印件一)用于明收款人与保险护关系;被保险人本人收款无需

  4. 校方垫付医疗费需由校方收款的:

  5. 方对公户收款的只需在申请表及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6. 方老师还需补充款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工作证明限委2000(含)以内

    意:方收款的委托书上委托人必须为监人签名并留存联系话,便于核实委托的真实性。


医疗费用补偿:

  1. 门诊:需提供次就诊的病拍片报告单胶片不)、费用细(发票上已打印的单拍片、换药的可以不用)

  2. :需提供出院证明、费用总清单

  3. 医疗票原件注意:发票件正中带有“财国税”字制的章,上述字样的请让医院重新提供


伤残补助:

  1. 残的提供司法机构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原件

  2. 出院证明

 3、保险金分配公证书


死亡补助:


  1.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户籍注销证明原件(收取其中一份原件,其他复印件);

  2. 事故证明原件(如交通事故证明等)

 3. 保险金分配公证书


材料递交(上门或快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南方大厦A座22楼校园险服务小组;收件人:李小姐/王小姐;收件电话:0755-25251212,0755-252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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